2008年8月29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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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回收药品 乐清锒铛入狱
通讯员 清一 本报记者 仇健

  乐清人陈某为了赚钱不惜铤而走险,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,在上海等地非法收购“回收药”,销售额达160万余元。近日,乐清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将陈某批准逮捕。
  很多享有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看病配药时养成了能多开就多开的习惯。久而久之,一些人家中积攒了不少药品。“药品回收”这个非法行当也由此滋生。看到非法倒卖药品的巨大利益,陈某也加入到这个行列。
  2007年初,陈某在上海等地以低价从当地药贩子手中非法收购吗叮啉、保心丸、西比灵、胃复春等药品,运到乐清经过整理后,再销售获利。2007年5月15日,陈某准备将其中的五件药品托运到外地销售时,被乐清警方发现。案件移交到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后,执法人员在陈某的暂住处又查获18件未销出的药品,经乐清市医药公司按批发价核价,查获的药品共计30万余元。
  除此之外,执法人员还查明,2007年初以来,陈某曾先后八次通过某快运公司乐清市分公司,将“回收药”发给福建福清的王某,供其在自己所开的药店中销售,药品款由王某通过网上银行存到陈某的银行卡上,合计近130万元人民币。